重庆公租房换租申报材料,重庆公租房换租申请办理材料有哪些
我国对于一些经济困难的人有一些住宅补贴,公共租赁房是政府为解决就业员工等住宅困难群体的住房,它属于政府部门或是公共机构全部。必须公共租赁房的人或家中根据申请办理达标才能获得。
申请办理换租公共租赁房,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公共租赁房换租申请表格;
(二)递交换租申请的承租方身份证件;
(三)增加的共同申请人按《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实施细则》要求递交共同申请人原材料;
(四)因结婚申请换租的递交婚姻证明,因生孕申请办理换租的递交出生医学证明,因与父母同住申请办理换租的递交与父母的关系证实;
(五)别的必须提供的材料。
相关流程填补
1、审批公示公告
(一)审理
对申报材料齐全的,住宅小区房管中心应给予审理,并出具换租申请办理审理单。
(二)评审
自审理换租申请办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住宅小区房管中心进行评审,明确提出初审意见。评审合格的递交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处复核,不合格的告之换租人并说明理由。
(三)复核
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处自收到评审原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明确提出复核建议。合格的进行公示;不合格的书面告知换租人并说明理由。
(四)公示公告
复核合格的换租人们在重庆公租房信息网公示公告3个工作日,对公示公告目标有异议的,市公租房管理局接纳举报,经核查质疑成立的,应告之换租人并说明理由。
2、轮侯
经审核、公示公告符合条件的进到换租轮侯库,分房型轮侯。各住宅小区初次接纳换租申请时,在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处规定的时间段内递交申请的,采取摇号申请方法明确轮侯次序;之后递交申请的,按审批时长依次排序轮侯次序,先后排到摇号申请排列的未尾申请者以后,申请办理审理时间以受理单记载的时间为准。轮侯次序在重庆公共租赁房信息平台网上发布。轮侯期内,换租人住宅、庭总数等情况产生变化,应主动和及时向住宅小区房管中心属实递交书面报告。轮侯期内,换租人申请变更户型的,申请时间以审理变更申请书的时间为准。
3、配租
因申请者未按期签订、承租方工作变动等原因产生的腾退房源可作为换租楼盘。换租楼盘分房型按折迁时长依次明确楼盘配租次序。同一时间的腾退房源按组队、楼幢、屋子编号从小到大,由低到高先后明确楼盘配租次序。实际方法由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处明确并向社会公布。配租时,按换租人轮侯次序和楼盘配租次序一一对应的方式先后配租。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处能将要求时限内机构换租后所剩楼盘面向全国公布摇号申请配租。
4、合同签署
住宅小区房管中心向得到配租的换租人派发换租搬入通知单,换租申请人在接到通知后,应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办理换租办理手续,从新签署租赁协议。未在规定时间签约的视为自动放弃,未签订楼盘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