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公积金个人开户如何办理重庆市公积金个人开户的办理方式
1.单位经办人在重庆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或到银行公积金经办人员营业网点(中心)领到《住房公积金个人开户申请表》;
2.企业按照有关规定明确银行开户职工的基数及扣缴额度,收集银行开户职工的储蓄卡行别、银行账号,按填写表格规定仔细填好以上报表;
3.企业持填妥的《住房公积金个人开户申请表》盖公章后,连着银行开户员工身份证扫描件一份,到银行公积金经办人员营业网点(中心)申请办理;
4.银行公积金经办人员营业网点(中心)在办理员工帐户开设手续后,打印出《重庆市住房公积金个人开户回单》一联,盖上业务章后返给企业存留。
扩展信息内容:
重庆市公积金员工个人开户有什么规定?
新参加工作的员工,企业需从该员工参加工作第二个月为职工申请办理本人新增加开户手续。
企业新加入的职工,如果该员工仍在原单位设立了公积金,应先原公积金个人帐户转到新单位帐户下再次存缴,不可反复设立个人帐户;如果该员工在原单位并没有创建公积金,则由新单位在加入当月为职工申请办理新增加开户手续。
企业为职工设立个人帐户的,需在设立个人帐户的同时申请办理联名信用卡关系。
申请办理联名信用卡关联的要求为:一是联名信用卡须为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五家金融机构发放的并没有取款金额限定的一类储蓄卡,可以为当地卡或异地卡;员工可以从五家金融机构范围之内挑选随意一家银行的储蓄卡做为联名信用卡。二是员工可以使用已经有银行卡申请关系,也可申请新办银行卡申请办理关系;员工申请办理新开卡的,可由单位或员工本人在联名信用卡发卡银行范围之内自由选择金融机构并提出开卡申请办理,发卡银行依据金融机构有关规定为职工申请办理、派发储蓄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