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个人缴纳存缴个人公积金必须哪些资料重庆市个人缴纳存缴个人公积金都需要什么
申请办理原材料
1.灵便获取:存缴人本人给予身份证证件正本。
2.注销撤出获取:存缴人本人给予身份证证件正本。
3.租房提取:
(1)租用公共租赁房自居住,应提供:
①与当地公共租赁房监督机构签订的租房子合同;
②房租交纳证实;
③存缴人已经结婚应提供结婚证书,单身男女应出示《单身声明》。
(2)租用商住楼存缴人申请办理依照本市要求获取额度提取的,应提供:已经结婚应提供结婚证书,单身男女应出示《单身声明》。
4.身亡获取:继承者申请办理获取身亡存缴人公积金的,须提供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或户口注销证明、确定继承者权利的公证委托书或裁定或协商文档(以上文件中载明的继承者均须在场确定,如只有一个继承者,则以上文档应确立是否为唯一继承人)。
如继承者无法提供确定继承者权利的公证委托书或裁定或协商文档等材料的,也可以全部遗嘱执行人(爸爸妈妈、另一半、儿女为法律规定第一顺位继承人)所有到相对应中心、服务处确定并书面承诺后,申办获取办理手续,继承者应提供身份证及结婚证书、户口本等直系亲属关系(爸爸妈妈、另一半、儿女)证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