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钱给别人又没有借条受不受法律保护?
只要有借钱的事实存在,则依法受法律保护,对方不按约定偿还的,可以向法院起诉,但是要求有证据证明。
没有借条,有其他证据证明债务事实的存在也是可以的,如录音、聊天记录等证明材料中有对方承认借款的事实,再加上有银行转账的记录则更加可以证明。只要是合法财产所有权属于你,有无借条该财产都受到法律保护。是受法律保护的,假如对方不承认你又没有证据证明借钱给他,法律就很难为你作出保护当然受法律保护
借款没有借条怎么起诉
可以搜集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电话录音、证人证言等相关证据材料,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偿还欠款。
提起民事诉讼时需准备:民事起诉状,对方身份证复印件,证据清单和证据材料(即对方欠款的证据)。
人民法院在收到起诉材料后,会在七日内决定是否受理、立案。对于不予受理的,会作出裁定书;若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受理立案后,人民法院会安排时间开庭审理。适用普通程序的,人民法院会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的,经批准可以延长,并会出具延期审理通知书。
人民法院在审理结束的,会依法判决并出具民事判决书;判决书中会写明判决结果和作出该判决的理由。
当事人若对判决不服的,可在收到判决书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第一百二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四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没有借条能起诉借款人,需要收集借款的证据,比如录音、打款凭证、证人证言等,然后到人民法院诉讼,判决生效后如果不予执行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到人民法院诉讼的步骤:
1、写起诉状,份数为被告人数+1份。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到被告地人民法院立案,交纳诉讼费。
3、证据材料复印件,份数为被告人数+1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解决,判决生效后,如果拒绝还款,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起诉立案时不需要。你想胜诉就要收集证据,能被立案,有没有证据是法院审理时支不支持你的诉讼请求用到的,有理由就可以去起诉有明确的起诉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