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抖音创作者混合经营身份说明

来源:黔优媒体网   时间:2024-09-24

为了保护消费者权益,规范商家创作者分享推广行为,抖音电商平台现制定《创作者混合经营身份说明》,下面是详细的规则,一起来看看。

第一章概述

1.1目的及依据

为规范商品分享行为,提升创作者推广体验,平台制定电商创作者身份说明。现根据现行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商品信息分享功能服务协议》等平台规则与服务协议,特制订本规则。

1.2适用范围

本规则适用于所有在抖音客户端及网页端平台(含火山版、简化版、极速版等其他版本),以及上述平台运营主体及/或其关联公司拥有或运营的其他平台开通商品分享功能的创作者。

第二章创作者身份细则

2.1创作者身份定义

创作者身份可分为纯带货创作者、仅自卖的商家创作者、混合经营创作者,创作者只能成为其中一种身份,无法同时具备两种身份。

纯带货创作者,指仅通过精选联盟添加商品并进行商品分享推广的创作者。

仅自卖的商家创作者,指仅推广售卖帐号所绑定店铺的商品的创作者。

混合经营创作者,指既可通过精选联盟推广不同店铺的商品,同时绑定一家店铺推广自卖商品的混合经营模式。

2.2混合经营创作者规范

(1)混合经营创作者开通

已开通商品分享功能的创作者可申请成为混合经营创作者

(2)混合经营绑定/解绑要求

一个混合经营账号仅可绑定一个商家店铺,即绑定期间无法作为其他任何店铺的混合经营帐号。

帐号绑定成功180天内不可解绑,180天后方可解绑。

(3)混合经营绑定店铺商品展示

符合下述要求的混合经营创作者,其商品橱窗可展示来源于帐号所绑定店铺的商品进行“自卖”推广。

店铺门槛:店铺体验分≥4.5

账号门槛:带货口碑分≥4.5

第三章附则

4.1平台有权根据平台发展及运营管理需要,适时调整本规则,并在平台进行公示。本规则生效后,电商创作者继续使用平台服务的,视为认可并接受本规则内容。

4.2本规则于2023年 月 日首次发布实施。

抖音创作者混合经营身份说明介绍完毕,抖音创作者要了解抖音规则,避免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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