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级防护应佩戴以下防护用品
一、二、三级防护应佩戴以下防护用品:
一级防护:隔离衣、一次性手套、一次性帽子、一次性外科口罩等。
二级防护:一次性工作帽、医用防护口罩、护目镜(或防护口罩)、医用防护服、医用乳胶手套、防护鞋等。
三级防护:一次性工作帽、医用防护口罩、护目镜(或防护口罩)、医用防护服、医用乳胶手套、防护鞋、面罩(或用全面防护呼吸防护器代替二级防护口罩、护目镜或防护口罩)等。
一、二、三级防护适用范围:
一级防护:
1.病毒样本运输人员。
2、属于一般呼吸道发热门诊和急诊医务人员。
3.医学观察密切接触者的相关人员。
二级防护:
1.需要联系患者、收集患者标本的工作人员和需要进入观察室/患者所在区域的医务人员。
2.转移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的相关人员。
三级防护:
1.处理死者尸体、确诊患者血液和分泌物的工作人员。
2.观察、检查、治疗新冠肺炎确诊患者的医务人员。
3.收集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密接或疑似患者标本的相关人员。
4.在处理和检测可能产生气溶胶的标本时,接触气溶胶的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