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期收款销售产品,按照合同约定的收付款日期确认收入。根据相关税收法律规章,以分期收款方法销售货物的,按照合同约定的收付款日期确认收入。公司受托加工生产制造大型机械设备、船只、飞机场,还有做工程建筑、组装、安装工程业务或者提供别的劳务公司等,持续超出12个月的,依照纳税年度内完工进度或是进行工作量确认收入的达到。
分期收款销售是指产品已卖出,但钱款分期付款收回的一种营销方式。是我国企业常常应用的一种营销手段,一般适用具备额度大、收付款限期长、账款取回风险高等优点的产品交易。分期收款销售产品分为两类。
一是公司分期收款发出产品金额比较小,取回时间较短收取的钱款并没有股权融资特性。第二种是公司分期收款发出产品金额较大,取回时间较长收取的钱款具备股权融资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