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障快手生鲜验货流程和规范,平台(三方)对快手商家发货工厂/现场水果生产加工成品进行检验,通过明确检验标准来减少商家品质退单数量;提升消费者在平台的购物体验,基于以上要求,平台新增《快手水果(三方)驻场检验标准》。
本规则于2023年4月19日发布,于2023年4月26日生效。
一、 规则概述
1.1 制定目的
平台(三方)对快手商家发货工厂/现场水果生产加工成品进行检验,通过明确检验标准来减少商家品质退单数量,提升消费者在快手平台的购物体验。
1.2 名词解释
三方:服务于快手平台开展驻场检验工作,具有全国性、综合性的独立第三方测试、检验与验证服务的机构。
检验人员:隶属于三方机构,具有检测认证的专业机构从业的检验检测人员。
二、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快手平台-水果类(如芒果、苹果、草莓等)发货现场品质检验工作。
三、 检验流程及标准
3.1 检验流程图
3.1.1 尾期检验
注:加抽仅触发一次,加抽样品需检验所有项目
3.1.2过程检验
3.2 检验方法及抽检数量
3.2.1检验方法
现场采用随机抽样法对工厂加工成品进行抽样,根据现场成品加工状态,分为两种形式:
形式一:尾期检验
检验人员到达现场时,受检商品生产加工工作已完成,检验人员可针对整批货物按照标准要求采用随机的方式抽取一定数量的样品进行检验。
形式二:过程抽检
检验人员到达现场时,受检商品正在生产加工过程中,检验人员需在工厂生产加工过程中采用间隔抽样法进行随机抽样。
3.2.2抽检数量
1)尾期抽检:
受检商品生产加工已完成,现场根据实际受检商品数量按照抽检数量进行抽检,若实际抽检结果发现严重项缺陷数量≥2%,则按照加抽数量进行加抽,加抽检验数据与抽检数量合并出具检验结果。
2)过程抽检:
受检商品生产加工未完成,现场根据供应商/工厂负责人宣称/预估生产量及预计加工时长(h),采用间隔抽检法进行随机抽检,其中间隔点i抽检数量为Ni,当间隔抽检中触发加抽时,则执行加抽。
3.2.3备注说明:
1) 尾期检验
现场检验中,多个检验项目同时触发加抽时,加抽操作仅触发一次
加抽商品需执行所有检验项目并对检验数据如实进行记录
2)过程抽检
现场检验中,每次触发加抽时,均需执行加抽操作;
加抽商品需执行所有检验项目并对检验数据如实进行记录;
执行加抽时,发现加抽样本不合格且与触发加抽不合格样本不属于同一问题,则加抽不合格样本批次继续触发加抽;
加抽时,加抽样本发现同一不合格问题,则根据加抽不合格次数执行如下措施:
首次加抽不合格,召集快手、商家及三方召开讨论会议,对发现不合格样本原因进行讨论,并制定改进措施以避免不合格现象的再次发生。
第二次加抽起不合格,已针对不合格问题执行改进措施后,仍然触发加抽且加抽不合格的,则暂停发货,待客户(快手)确认后,方可继续发货。
3.3 检验项目及检验结果判定
3.3.1 包装
1) 包装要求
通用要求
产地商品使用打包包材应完整、干净、干燥、无污染、无异味;
产地商品使用瓦楞纸箱打包发货时,瓦楞纸箱应使用双瓦楞五层纸箱;如商品发货使用泡沫箱,则泡沫箱厚度≥2cm;
商品打包箱大小应与承载商品适宜,避免打包成品变形、鼓包、开裂、不能完全封箱等现象;
如打包箱承载商品后,内部仍有冗余空间,则应使用珍珠棉、气泡垫(袋)或等效包材进行填充,以避免物流中由于商品晃动造成的损坏;
冷冻冷藏类应使用保温箱或纸箱保温箱组合,并放置冷媒以保障物流中包装内温度,冷媒量不低于250g。
2)异常包装处理措施或判定
实际检验中,发现包装与平台要求不符,则应根据平台要求进行改正,已完成打包商品应全部进行返工。
如任何原因引起的未能改正,或改正后已打包完成商品未能执行全部返工,检验人员将向平台反馈并取得平台确认或意见,并根据平台指示进行处理或判定。
3.3.2 净含量
1)净含量要求
现场驻场检验时,无论是尾期检验还是过程检验,单件商品净含量均应满足平台网页要求或直播宣称,不得出现缺斤少两现象。
2)不合格判定
尾期检验
单件商品判定:现场检验时,发现实际净含量低于平台网页要求或直播宣称,则判定单件商品净含量不合格;
批次判定:批次商品总抽检数量净含量不足样本数量>2%时,则执行加抽并对加抽检验数据进行记录,当总抽检数量(含加抽)净含量不足样本数量>2%时,则判定批次商品净含量不合格。
过程检验
单件商品判定:过程检验时,发现样本净含量低于平台网页要求或直播宣称,则判定单件商品净含量不合格;
批次判定:过程抽检时,发现净含量不足样本即按照抽检规则进行加抽,并如实记录检验数据直至现场检验完成,当总抽检数量(含加抽)净含量不足样本数量>2%时,则判定批次商品净含量不合格。
3.3.3 规格(果径/单果重)
1) 规格要求
现场检验时,无论是尾期检验还是过程检验,单件商品规格均应满足平台网页要求或直播宣称,禁止以小充大现象。
2)规格标准
针对车厘子/樱桃品类,如平台网页或直播出现以下宣称,则商品实际规格按照相关标准执行。
3)不合格判定
尾期检验
单件商品判定:现场检验时,包装内发现实际规格低于平台网页要求或直播宣称商品时,则判定单件商品规格不合格;
批次判定:批次商品总抽检数量规格不合格样本数量>2%时,则执行加抽并对加抽检验数据进行记录,当总抽检数量(含加抽)规格不合格样本数量>2%时,则判定批次商品规格不合格。
过程检验
单件商品判定:过程检验时,发现样本规格低于平台网页要求或直播宣称,则判定单件商品规格不合格;
批次判定:过程抽检时,发现规格不合格样本即按照抽检规则进行加抽,并如实记录检验数据直至现场检验完成,当总抽检数量(含加抽)规格不合格样本数量>2%时,则判定批次商品规格不合格。
3.3.4 外观品质
1)单件商品外观品质要求:
根据瑕疵问题严重程度,将单件商品瑕疵问题分为三个等级,即严重项、一般项、轻微项,定义如下:
严重项:严重影响商品食用并将引起消费这投诉的瑕疵问题;
一般项:部分影响商品食用并可能引起消费者投诉的瑕疵问题;
轻微项:不影响商品食用,但随着数量增加,可能引起消费者投诉的瑕疵问题;
各水果品类判断标准详见文档:《水果品质判断标准》。
特别说明:
① 实际检验中,发现以上为能列举瑕疵问题时,则应根据瑕疵问题严重程度进行分类判定。
② 品质判定以单件商品进行统计,单果进行判定,如严重项要求0处,即单件商品内任一果发现严重项问题即判单件商品不合格。
2)尾期检验
单件商品判定:现场检验时,单件包装内商品品质不符合标准要求时,则判定该件商品外观品质不合格;
批次判定:批次商品抽检总数量严重项样本数量>2%时,则执行加抽,批次商品外观品质不合格样本(含加抽)数量不符合以下要求时,则判定批次商品不合格。
3)过程检验
单件商品判定:过程检验时,单件包装内商品品质不符合标准要求时,则判定该件商品外观品质不合格;
批次判定:过程抽检时,发现单件商品严重项不合格时,则按照抽检标准要求进行加抽,并如实记录抽检数据直至现场检验完成,当批次商品外观品质不合格样本数量(含加抽)不符合以下要求时,则判定批次商品不合格。
3.4 总结论判定原则
基于3.2、3.3、3.4项目批次判定,检验总结论判定标准如下:
总结论合格:当且仅当批次判定结论净含量(3.3.2),规格(3.3.3),外观品质严重项、一般项、轻微项(3.3.4)均为合格时,总检验结论判定合格;
总结论不合格:当批次判定结论净含量(3.3.2),规格(3.3.3),外观品质严重项、一般项、轻微项(3.3.4)出现任意一项不合格时,总检验结论判定不合格。
3.5 其他注意事项
由于现场加抽会导致检验时长增加和工作量的增大,可能会导致商家发货的延期及检验人天费用的增加,需经平台品控确认后方可进行加抽;
过程抽检中,如发现问题商品,现场负责人需整改以提升生产加工商品品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