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建议对富豪移民开征弃籍税,想想真的是“为富不仁”呢
代表建议对富豪移民开征弃籍税,我国其实对于富豪最宽容了,既没有遗产税,也没有像美国一样每年向富豪收取一次所得税,更没有像西方主要国家一样,富豪放弃国籍时最后狠收一大笔弃藉税。即使这样,那些想移民的还是以富人为主。而且更过分的是,偷偷他们将国籍改了之后,还要跑回来继续在国内挣钱,有时候还向两边国家都隐藏收入。想想真的是为富不仁呢。
西方主要国家,以美国和德国为例,包括其他国家都是如此,一个公民想放弃本国国籍,那么在放弃前税务机关就会介入。最后将这个民众所有的收入再核查一遍,比较一下入籍前和退籍时财产的变化,多出来的部分再狠狠收一次个人所得税。那么对于原生公民,那其实就是在退出国籍时,将所有的财产都收一遍税,剩余财产才允许转出国内。
这位代表提出的议案就是,针对中国民众假如退出我国国籍,税务部门以及出入境部门应该和查其税收情况,增收弃藉税。退籍时的所有财产都将视为以公允价出售,包括房产、股票、股权、债券、个人物品如汽车等,而为之产生的收益或者亏损,都需缴纳个人所得税。想一想,连这个国家的国藉都不要了,未来也不会对这个国家做任何贡献,剩下的可能只剩下索取,为什么该收税不收税呢?
而且这个规定还应该追溯以往,在我国,入外籍的富人同国际上其他国家还有点不同,其他国家是加入外国国籍就搬出本国到外国工作和生活了。而我国的富人一般指示将国籍改变了,但是日常的工作和生活还是赖在国内,而且还要尽可能地隐藏其外籍身份。所以如果连税都不征,想想他们还会继续耗用我们的资源。